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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站备案域名核验

更新时间: 2022-08-30 21:06:00

本公告内容依据《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使用域名的通知》。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公告链接:

http://www.miit.gov.cn/newweb/n1146285/n1146352/n3054355/n3057709/n3057714/c5930543/content.html 。

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《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,进一步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域名使用,自 2018 年 1 月 1 日起,从事互联网信息使用的域名应为其依法依规注册所有,个人性质备案域名注册者应为本人,单位性质备案域名注册者应为单位(含公司股东)、单位主要负责人或高级管理人员。

为了您能够顺利进行网站备案相关事宜,请您尽快对持有的域名进行相关信息的完善,并符合通知中的规范使用要求。

1. 域名必后缀必须在工信部批复里。具体批复的域名后缀请参考:http://域名.信息/?tdsourcetag=s_pctim_aiomsg

2. 2018年1月1日0点起,对提交的网站备案申请,进行网站备案域名核验。(请核查域名注册所有是否为最新)

3. 备案审核期间,请确认是否有开启域名“隐私信息保护功能”,若有,需登录域名注册商网站关闭此功能。

4. 域名必须在有效期内。